塱原濕地的討論,引起大家的迴響,相信大家對於這片濕地,都是非常重視.
可惜,塱原濕地工程進度緩慢非常,曠日持久,竣工日期一拖再拖!
大家試看K_Chan所提供01新聞的連結,內文當時稱,是會在2022底完工. 但,現在我聯絡土木工程處,得到的回覆是,要到2023[/color]年底才能完成.
政府工程向來都是有遲無早.肯定這片濕地,要到2024年或者以後,才能再開放予公眾.
請問這樣的工程,要拖五,六年甚或是更長時間,是否合理?
K_Chan在帖文中,引用香港法例59章中,有關{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和{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等法例,解釋為何工程人員,動輒都要報警拉人以自保,這一點相信大家都明白.
不過,據我理解,濕地的主要土木工程已完成.拓展處也稱,已將濕地交漁護處進行生態工作,那麼嚴格而言,濕地現在已經不算是一個地盤,前述的的一些法例,是否仍適用,真值得商榷.
而繼續封閉塱原濕地,又是否合理呢?
舉一個例,假如在漁護處管理的西貢郊野公園內,有一些復修或者生態保育工作要進行,漁護處會否將整個西貢郊野公園也封閉呢?
同樣地,如果現時塱原濕地開展的,是規模較小的生態環境工作,尊貴的政府高官們,可否放下僵化的官僚文化和心態,圓睜雙眼,看看市民們的需要呢.
最後,HKBWS作為香港最大的觀鳥者組織,是否有責任去為會員跟進這是項工程的進度和發展方向呢? 可否敦促有關部門,能夠準時完工,同時在可行的情況下,馬上可以讓大家可以進入塱原濕地觀鳥呢? 這肯定是會受到會員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