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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反對過激言論 [Print This Page]

Author: HFCheung    Time: 21/06/2010 12:37     Subject: 反對過激言論

張浩輝:“觀鳥會不可能限制各位會員/嘉賓言論,我明白那一段發言可能引起閣下不安,.....”
fkm: “張浩輝既然尊貴的閣下當日如此回覆我, 為何今天的我打倒昨天的我? 還是親疏有別, 標準尺度各不同?”

以下是我的回應,
1.就算我很想限制 fkm  君的言論,他/她的言論目前仍然是一字未刪改的放在本會討論區上,本會實並未限制 fkm 君的言論。
2.我曾在 fkm 君的言論取出一段來評論,並建議各位慎言慎行,不明白我甚麼時候“打倒了”昨天的我。

很多人怪責鳥會沒有做事,但我認為鳥會已就一些是非黑白明顯的事聲明立場,若果認為鳥會應再進一步為一些灰色地帶作裁決,那麼大家會否承諾當鳥會有裁決之後,會服從鳥會的決定,不再抗爭?

張浩輝
Author: bball    Time: 21/06/2010 18:38

會!一定會遵從。
Author: Sze    Time: 21/06/2010 21:34

我都會!
Author: maobb    Time: 22/06/2010 00:24

願意遵從鳥會決定
Author: cthomas    Time: 22/06/2010 10:20

支持會長的言論!!
各方的言論要自重。
Author: wserene    Time: 22/06/2010 13:42

Support definitely
Author: babun    Time: 22/06/2010 16:45

當然支持和遵從。
Author: ltsunpun    Time: 22/06/2010 17:21

大多數會員都會服從鳥會的裁決。至於非會員,看到最近在討論區有些人仕的意見,他們對所謂的’專家’的意見都抱懷疑態度,有甚麽有效方法使每一個人(包括現時和將來加入的)都知道有這個’裁決’,而他們都能自願遵守呢。個人認為,觀鳥會所訂的指引,非會員可以作為參考但對他們沒有約束力的。
大多數觀鳥者和鳥攝者都把觀鳥和鳥攝作為工餘的嗜好來用來減壓,原本一個難得的快快樂假期,不幸地將平日的寫字樓政冶技倆也帶上去,能不感到可惜嗎。尤其是最近發生的陳伯被欺凌事件,希望事件不再繼續升温,大家平靜下來。既然已經報警,也希望警方儘快緝拿兇徒歸案,以免他消遙法外。
我也一個觀鳥會的會員,是純觀鳥人仕,由於數碼相機的普及,這種人在會內已經是小數了,我與鳥攝人仕相處融洽,他們對推動觀鳥運動,非常之有幫助,近年認鳥技巧的提高,有賴他們不時把精彩的鳥相登上不同的討論區供大家欣償; 他們的楔而不捨的耐性和無處不在的足迹,也帮忙了新鳥種的發現。我看不到觀鳥和鳥攝者之間有任何衝突的地方。
我崇尚快樂觀鳥,更希望人鳥和諧。至於甚麽距離才會騷擾到鳥類,是比較主觀的。個人認為如果你覺得對方己經騷擾到鳥類,你認為有責任需要向對方提點一下,請不要用冒犯或說教的語氣,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如果確實解決不了,而你認為對方已觸犯了法律,你可以向有關政府部門(e.g. 漁農處)投訴。祇有法律,才所有人都要遵守。 tpluk
Author: fkm    Time: 23/06/2010 02:05

Quote:
Original posted by HFCheung at 21/06/2010 12:37
1.就算我很想限制 fkm  君的言論,他/她的言論目前仍然是一字未刪改的放在本會討論區上,本會實並未限制 fkm 君的言論。
會長先生:

本人同意並接受你的這個看法, 謹此收回因相關事項對閣下之批評.

但另一方面, 我必需表明, 本人絕對遵守本港的法律. 但鳥會的甚麼制約, 端要視乎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就眼前的事, 無論漁護處或警方, 其實都先後到過黑券尾巢現場並明確表示影友的拍攝沒有問題 (相信意思是合法吧), 竟然仍有多人妄圖凌駕於本港律法之上, 製造多起事端. 鳥會在這樣的狀況之下, 是不可能得到大眾支持的.
Author: Sze    Time: 23/06/2010 02:13

Quote:
Original posted by fkm at 23/06/2010 02:05

就眼前的事, 無論漁護處或警方, 其實都先後到過黑券尾巢現場並明確表示影友的拍攝沒有問題 (相信意思是合法吧), 竟然仍有多人妄圖凌駕於本港律法之上, 製造多起事端. 鳥會在這樣的狀況之下, 是不可能得到大眾支持的.
有時有些事不犯法也不一定是沒有問題的,
只是有時法律會因時代轉變而變得有所不足,
導致一些灰色地帶的出現!
鄉村的非法傾倒泥頭問題就是一個好好的例子!

Author: fkm    Time: 23/06/2010 02:15

Quote:
Original posted by ltsunpun at 22/06/2010 17:21
我崇尚快樂觀鳥,更希望人鳥和諧。個人認為如果你覺得對方己經騷擾到鳥類,你認為有責任需要向對方提點一下,請不要用冒犯或說教的語氣,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如果確實解決不了,而你認為對方已觸犯了法律,你可以向有關政府部門(e.g. 漁農處)投訴。祇有法律,才所有人都要遵守。 tpluk
閣下之言, 實在擲地有聲!

苟如是, 衝突本來就不會發生, 派別間的對立也不會存在!
Author: ltsunpun    Time: 23/06/2010 11:51

Quote:
Original posted by fkm at 23/06/2010 02:15


閣下之言, 實在擲地有聲!

苟如是, 衝突本來就不會發生, 派別間的對立也不會存在!
小弟觀鳥多年,近5年多來變化很大,由於數碼相機的普及,鳥攝人仕大為增加,以觀鳥會為例,由多年前的五百多人停滯不前,大幅增加至現時的1,400人,估計大部份是鳥攝人仕,由其是新加入的會員。  早期加入觀鳥會是因為覺得當時的會員都是鳥痴,不食人間煙火的,對當時每天都要面對エ作/人事上壓力的我感到耳目一新,加入成為會員後,每星期都得到資深會員的無私指導,感到參加鳥會定期的觀鳥活動就像與好朋友聚會那麽愉快。  個人意見是純觀鳥人仕大多喜觀與人(包括在野外見到的同路陌生人)分享鳥况與心得,人與人的競爭係不多。但鳥攝人仕因為可以把他們的作品公諸於世,多少有些個人名譽的無形壓力,也不自覺有一些競争心態,比較希望作品能夠獨家或較其他鳥攝人仕快一步公開,所以他們祗會向自己朋友分享鳥況,漸漸派別便形成了。坦白的說,觀鳥/鳥攝普及了,包抱觀鳥會和非觀鳥會的人,人多自然意見多,如果對不同意見處理不好,衝突難免。 可惜的是這些エ餘嗜好也變出這麽多的風風雨雨。
以上衹是個人意見,如有冒犯,請諒。 tpluk
Author: Stonechat    Time: 23/06/2010 12:38

只要人能拿出真心去愛鳥,當自己的至愛咁去愛護,一切都會不一樣....
Author: fkm    Time: 23/06/2010 12:51

Quote:
Original posted by ltsunpun at 23/06/2010 11:51


小弟觀鳥多年,近5年多來變化很大,由於數碼相機的普及,鳥攝人仕大為增加,以觀鳥會為例,由多年前的五百多人停滯不前,大幅增加至現時的1,400人,估計大部份是鳥攝人仕,由其是新加入的會員。  早期加入觀鳥會是因為覺得當時的會 ...
小弟對鳥攝有興趣, 前後不到4年, 算是入門未深, 但對於所見所聞, 卻是感受至深!

首先, 我覺得根本不是觀鳥者與鳥攝者之爭. 我去拍鳥時, 遇到觀鳥者都會互相交流鳥況, 他們會指導鳥的正確位置, 我知道的也會告訴他們, 從不覺得雙方有對立的地方. 反為令我最震憾的, 其實是有一撮人經常打著正義的旗號, 動輒在網上攪圍攻鬥臭 (他們其實絕大部分也是鳥攝者, 只是可能加入較早, 與觀鳥者較熟絡而已), 正如在另一thread中另一位所指出:
Quote:
(他們的手法好恐佈)
正如兄台所指出, 本來就不應用冒犯或說教的語氣. 連對人的尊重也沒有, 有人會相信他們尊重野生動物嗎? 更有甚者, 這幫人其身不正, 自己的拍鳥手法有問題卻從不肯正視, 不肯承認, 反過來指責其他人相似的行為時, 除了挑起激烈的對抗和仇視外, 絕對毫無意義. 可能在過去的一段時間, 鳥攝者中幹文字工作的較少, 往往不想"被人罰打字", 之前也很不屑和對方吵, 於是每每發生網上罵戰, 情勢表面看來都是一面倒. (其實有些"反XX"的網站一直都存在, 但可能不太公開, 外人知道的不多.) 直到近一兩年鳥攝者開始回擊, 罵戰升級. 網上吵不贏, 竟不衝突帶到現場去了, 誠可悲也!
Author: HFCheung    Time: 23/06/2010 13:53

fkm 說: "但鳥會的甚麼制約, 端要視乎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最同意合情合理這個說法,暫時不要把鳥會個人的作為拉進來,大家先相議一下怎樣才是合情合理,取得共識,然後勸大家遵守。

鳥會會章有幾條宗旨,是大原則,大家認同本會宗旨才好加入,但對一些有爭議的行為,鳥會或有指引,對指示的作用,會內亦有不同意見。

個人一直認為指引是一份建議,供大家參考,對初級鳥友極有幫助,遵守指引辦事,固然能符合鳥會宗旨,但與指引相違的行為,亦未必明顯有違本會宗旨,這中間存在一個灰色地帶,需要按情況斟酌。再進一步,即使指示完美無瑕,若未能清楚向會員解釋,未能為會員廣泛接受,這本指引也許只能作參考,不宜強加於人。

張浩輝

補一下:目前不宜再談人的衝突,因為已談過很多次,無新意,而且真的無助解決問題,好不好集中討論鳥會應有的角色?

[ Last edited by HFCheung at 23/06/2010 14:01 ]
Author: ltsunpun    Time: 23/06/2010 16:26

Quote:
Original posted by fkm at 23/06/2010 12:51


小弟對鳥攝有興趣, 前後不到4年, 算是入門未深, 但對於所見所聞, 卻是感受至深!

首先, 我覺得根本不是觀鳥者與鳥攝者之爭. 我去拍鳥時, 遇到觀鳥者都會互相交流鳥況, 他們會指導鳥的正確位置, 我知道的也會告訴他 ...
我祇是一個普通會員,崇尚快樂觀鳥,雖然已經是老餅一名,可笑我原來還是這麽天真,不知背後的江湖原來是那麽複雜。事情似乎己經變質,我沒有甚麽可作補充,期待張浩輝主席找出共識。 tpluk
Author: fkm    Time: 23/06/2010 22:30

Quote:
Original posted by ltsunpun at 23/06/2010 16:26


我祇是一個普通會員,崇尚快樂觀鳥,雖然已經是老餅一名,可笑我原來還是這麽天真,不知背後的江湖原來是那麽複雜。事情似乎己經變質,我沒有甚麽可作補充,期待張浩輝主席找出共識。 tpluk ...
If given a choice, I would not like to get involved in these stupid stuff...

To be honest, many photographers are so disapppointed with the HKBWS that they don't even join the club at all, they don't post here and apply their Mai Po permits via memberships of some foreign bird clubs. There are also some that has not given up hope totally and see the HKBWS as being "kidnapped" by the extremists.

I seriously doubt if the issues could eventually be resolved but let's wait and see.
Author: BWA    Time: 24/06/2010 00:39

觀鳥者大多會以鳥為先,
希望能夠讓鳥兒安全自在地生活,
會儘量避免干擾牠們。
如果不肯定自己造成的影響,疑點歸於鳥兒。

觀鳥是文明人的活動,
參與的人多數比較平和老實,互相尊重,
不喜歡誇張和激烈的言論,
不認同借題發揮、為嬴得辯論而歪曲片面的報導,
更不會容忍人身攻擊和語言暴力。

道不同不相為謀,
如果大家對要以甚麼為先各有不能妥協的看法,
也就不必太過勉強了。

[ Last edited by BWA at 24/06/2010 00:45 ]
Author: HFCheung    Time: 24/06/2010 12:36

Let's talk about "What are constructive and what are destructive to the society"?

fkm: “ … many photographers are so disappointed with the HKBWS that they don't even join the club at all,  …. There are also some that has not given up hope totally and ….”

Thanks for reminding me that.  I am very aware of these facts.  If people decide not to join HKBWS, I would not care too much about them.  For our members, I surely want them to participate to make the society a better one.

If any member finds that the society is not working/behaving properly, then the destructive way is to exaggerate it, attack the whole society, convince others that the society is their enemy, persuade the society to get rid of particular members/volunteer, …..

The constructive way is to discuss it carefully in the forum, suggest constructive way forward, come forward as volunteers to help.

The society welcome constructive actions and advice members not to be destructive.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executive committee are volunteers (strictly no pay).  That are trying to help the society by denoting their time and sometimes also money.  Together with members of smaller committees, they are heroes that support the society, and work for benefit of birds and society members.  If any member want to be a volunteer, I am sure he/she will be given the chance to demonstrate their sincerity and ability.

HF Cheung
Author: ltsunpun    Time: 24/06/2010 14:00

Quote:
Original posted by fkm at 23/06/2010 22:30


If given a choice, I would not like to get involved in these stupid stuff...

To be honest, many photographers are so disapppointed with the HKBWS that they don't even join the club at all, they don ...
fkm君, 非常明白你的感受,希望再作一些最後的補充。作為一個多年的會員,原先加入觀鳥會的目的是希望交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反和跟資深會員學習和提高觀鳥技巧,自問目的已經達到,所以對會有一些情意結,多年來都願意為會做一些義務工作 (e.g 寄季刊等等),心底裏是希望每個觀鳥/鳥攝人仕都加入而擁護觀鳥會,使它成個一個在香港獨一無二而有權威性的觀鳥會。
我覺得觀鳥會其實是一個鬆散的組織,它原先由一羣志同道合的觀鳥人仕組成,旨在欣賞及保育香港鳥類及其自然生態的本地民間組織,早期是全靠義工運作的,它不像香港律師公會或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如果犯法而最後被取牌,他們是再不可能以律師或會計師的名銜來執業的,但被除名的觀鳥會會員(記憶上應該沒有)是仍然可以自由自在地觀鳥/攝鳥。看到最近的爭論 (似乎祇鳥會會員內部的事),坦白的說,是把所有新仇舊仇都帶上來,無助解決問題,借此希望大家响應張浩輝主席的呼籲,冷靜下來,給大家和鳥會一個機會,製約出一個大家都接受的指引以供會員跟隨,雖然困難,但衹要是大家都有心,是可以達到的。
關於’專家’的問題,小弟是看到有很多真正的專家(.g. P. Leader, G. Cary, G. Welch, 余曰東等等)都是觀鳥會的會員,他們本身有些是以環評作為職業的,他們受過正统的訓練和長期在野外作鳥類的研充,我對他們的專業知識絕對沒有懐疑,黑卷尾事件衹是一個例外的個別事件而以。tpluk
Author: fkm    Time: 24/06/2010 23:12

Quote:
Original posted by ltsunpun at 24/06/2010 14:00


fkm君, 非常明白你的感受,希望再作一些最後的補充。作為一個多年的會員,原先加入觀鳥會的目的是希望交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反和跟資深會員學習和提高觀鳥技巧,自問目的已經達到,所以對會有一些情意結,多年來都願意為會做一 ...
非常感謝tpluk君多次不厭其詳的說明您的感受和立場.

其實並非只是我個人的感受. To illustrate, let me quote a friend,
Quote:
看到你们在香港鸟会的讨论......

需然港鸟会中也有不少好人,但我还是不想跟那些衰人(特别是XX…)一个会,不参加香港鸟会。
諸如此類的取態, 其實都相當普遍. 事實上, 向我說出上面一番話的, 根本從來都表現溫和. 早有朋友公開呼籲鳥會要整頓了 (http://www.hkbws.org.hk/BBS/view ... amp;page=1#pid31472), 希望能引起會方和會員們的正視吧.

關於專家的問題, 其實我們都知道有些是真正的專家的 (非常同意閣下quote的幾位專家), 但總不可能讓某些人多數幾年雀仔便可充起專家來指指點點吧? 中國國內也有不少專業的研究員, 各地鳥會都會有專家座鎮, 出外拍鳥也少不免要找專業的鳥導; 以我自己為例, 也一直和鄰近城市政府的鳥類學家保持緊密聯系. 隨隨便便assume鳥攝的全是目不識"鳥"的, 取態未免又再惹人生厭了.
Author: 2010    Time: 25/06/2010 00:25

會長先生:
本人連日看了很多篇關於黑卷尾事件的爭論, 鳥攝者與保育者各持己見, 兩者亦有其認為合理的理據提出爭議, 但似乎沒法取得共識, 對黑卷尾亦提供不了幫助, 觀鳥者好多亦是鳥攝者身份, 鳥攝者並不全是破壞王, 誰對誰錯就如清官難審家庭事, 如此下去, 爭吵只會沒完沒了, 雙方亦會增加更多怒罵怨恨, 我覺得此次黑卷尾事件只是冰山一角, 將來還會有類似事件發生, 因此, 本人有個想法, 學某大雜誌, 增加一個舉報區, 若遇見有破壞生態的劣行, 拍下及/或影低將事件經過發佈於舉報區內讓大家知道, 亦可安排投票決定是否屬於破壞生態的劣行, 又可作為呈堂證據....  
如此, 破壞者有所顧忌, 或可減少作出劣行!
Author: HFCheung    Time: 25/06/2010 15:13

2010君的提議有建設性,可以討論一下,但由公眾審判案件,是否已証實不可行?

張浩輝
Author: 2010    Time: 25/06/2010 16:29

感謝張浩輝先生對本人建議的回應, 但本人的意思並不是將事件交由公眾審判, 因為本人覺得鳥攝者, 觀鳥者, 保育者均不是審判官, 裁決者或執法者, 而大家能共識的都是不願見到生態被搗亂, 破壞...., 就是次黑卷鳥事件, 看得出大家的目的都是盡力愛護及保育所有生命, 生態, 環境...., 只係大家的處理方式及態度不同而引起連場罵戰, 試問大家親眼見到的, 或是從網上瀏覽了解的, 看後誰人不動容 ?
說到保育, 大家都有權利, 責任及義務去維持, 惟對於發生爭議的情況, 都沒有和氣收場, 如此下去, 還用談保護生態嗎 ?
故此, 本人才會想到, 將大家見到涉及行為不當, 惡劣....等證據的情況向大眾公佈, 將事件透明化, 好讓大眾知得更清楚, 收集大家對事件的睇法, 分析究竟....如有必要, 作出大眾投票決定(不是審判), 也好讓大家知道尺度如何, 甚麼樣才是行為不當... 若證實為 "劣", 至決定採取對策. 另一方面, 大家對事例有了一個參考, 亦可作為警惕避免在不知情況下誤犯, 此外, 對於真正有心干犯的不良人士, 為避免劣行會被人公佈, 相信都會變得收斂, 否則, 等同面上刻了個 "劣" 字, 去到邊處都會被人認出, 人是要面的, 既然我們不是執法者, 唯有如此 !
Author: Beetle    Time: 25/06/2010 18:22

我不認同"標籤"(即2010君所言之"同面上刻了個字")對各方有好處, 只會加深分化而已。
沒有共識不緊要, 每人各自都會有自己的一套尺度。
Author: 2010    Time: 25/06/2010 19:50

回 Beetle 君, 我也不讚同 "標籤" 別人的行為, 犯規的未必是鳥攝者, 正義的未必是鳥會人, 現在說 "標籤" 言之尚早, 所以我也沒有詳加說明, 但為免誤會, 我想先行清晰其中一要點, 我說的公佈惡行, 實施時當然也要加點功夫, 據了解, 香港雖未有肖像權, 但私忍問題存在, 可考慮在面上加物遮蓋...., 之前也見有其他師兄如此 ! 我希望能值此起到阻嚇作用. 當然, 或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將事件流傳公眾, 方式亦有待商議 !
另, 說真的, 我覺得各方早已對事件作了 "標籤" , 現在互聯網通行, 消息流傳得快過速遞, 各位 ching 相信早已互相 PM 議論, 如沒有通佈, 黑卷尾事件另一位主人翁陳伯被襲事件亦沒有人知........
就因每人各自都有一把尺, 沒法取得共識, 現下只好將事件佈道作為記錄。
Author: Beetle    Time: 25/06/2010 23:55

將事件透明化絕對有理, 不過難度可能就在怎樣令討論有建設性、以及怎樣確認事件的真確性, 在網上討論區來說是一大問題。
Author: 2010    Time: 26/06/2010 15:00

就因為要確認事件的真確性, 所以至需要讓大眾將證據提供, 讓大眾知道更多...,
例如: 有 ching 將阻擋鳥攝者的行為, 鳥巢錯建位置情況上網, 大家都進一步了解當時情況, 事件透明化後, 大家都會心中有數, 當然, 如是以討論區的形式運作, 最終亦可能會演變成口舌之爭的戰場, 所以, 可考慮申訴區只可提供事件的情況, 證據, 報告...等, 不作討論, 如有過火情況, 立即封貼 ! 有必要時, 將事件以投票方式讓大眾投票決定事件是否屬於不當.
本人正式影相作樂的日子雖然不夠十年, 是一個影欄相渡日的孤獨用戶, 眾多題材項目中, 最愛影的就是生態, 所以爬網所到的 forum 亦多以生態為主, 鳥會多年來對維護生態方面作出的努力好令人佩服, 值得尊敬. 不過亦時有見到打著鳥會旗號的會員作出對別人不公平的對待. 亦有遇到破壞生態的人士而向有關方面舉報, 鳥會以保護生態為目標, 如會員遇到有關生態事件向鳥會報告, 投訴亦好正常, 如能做到公平公正, 相信好多人都會樂意遵守.

[ Last edited by 2010 at 26/06/2010 15:05 ]
Author: ltsunpun    Time: 27/06/2010 22:59

Quote:
Original posted by HFCheung at 23/06/2010 13:53
fkm 說: "但鳥會的甚麼制約, 端要視乎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最同意合情合理這個說法,暫時不要把鳥會個人的作為拉進來,大家先相議一下怎樣才是合情合理,取得共識,然後勸大家遵守。

鳥會會章有幾條宗旨,是大原則,大家認同本 ...
張浩輝主席:
我常對以下的口號銘刻於心::
-        人鳥和諧   好像是榮譽會長林超英先生早年提出
-        給鳥兒們一個生存空間   早年到台灣觀鳥時在觀鳥熱點見到的標語

觀鳥會的會員由多年前的五百多人停滯不前,大幅增加至現時的1,400人。留意到在討論區近年來會員多了爭抝,有時候還夾有語言暴力 似乎會方應該是時候來正視這個問題,來維持會員之間的和諧和團結,希望不是不了了之,而是有實質的行動,來維持觀鳥會的公信力和會員對觀鳥會的向心力。 本人有以下建議:

-        重新檢討現時對會員的指引,對現時某些抽像指引 (例如: 保持適當距離) 加上實質補充;增加新的指引(例如:對會員品格的指引,不要用冒犯和指教的語氣,不要語言暴力等等)
-        以觀鳥會主席為首,聯同其他兩位董事來設立一個三人仲裁委員會(由於大家都是義工,覺得三人己是最低要求)來處理會員之間的爭抝。如果發覺爭抝看不出有解決的跡象,且有惡化趨勢,主席會邀請雙方人仕出席仲裁委會尋求解决方法,如果有需要的話,可以要求專家 (例如:余日東或其他人)列席給予意見。希望將來爭拗雙方都能出席仲裁會,以示對觀鳥會的公信力的尊重。
-        將來的觀鳥班,除了教導學員的觀鳥技巧外,也要提醒學員應有的品格。

關於’保持適當距離’ 的實質補充,我有如下提議:

保持適當距離
-        如果發現雀鳥顯得不安、有規避或其他異常反應,便要馬上後撒至更遠的地方
-        如果發現親鳥將會因此而棄巢,便要馬上後撒至更遠的地方
-        如果發現雛鳥離巢時夭折,便要馬上後撒至更遠的地方

請主席考慮一下以上的建議是否可行,如有不足之處,其他會友請補充。 tpluk
Author: mchristine    Time: 28/06/2010 08:57

尊敬的 tpluk :

閣下提出的建議,有好些值得參考之處。想到要成立三人仲裁委員會一事,有以下問題懇請閣下賜教。

1.想閣下亦是德高望重之輩,您願意成為仲裁委員會內成員之一嗎?
2.拿今次黑捲尾事件為例,想各方已盡力提供理據,您作為仲裁委員會內成員之一,判決會是?........
3.在黑白分明的情况下,仲裁委員會將如何處理錯的一方?驅趕他出會?罰錢?罰不許觀鳥?.........

最後,我想大部份鳥友与我同心,極不願意增加張主席的工作量,在主席及眾委員的領導下,鳥會會員在過去數年間激增,亦購置了新會址作為安居之所,大大幫助了鳥會之發展,用"衣帶漸寬終不悔,為會消得人憔悴"來形容浩輝主席那種令人敬仰的無私奉獻精神實不為過,作為會員一份子,寧可自律一點,也不願再看到因一些本來可以避免的爭拗,為主席添煩添憂。
Author: ltsunpun    Time: 28/06/2010 14:08

mchristine
請不要這樣稱呼我,我祇是一個普通而平凡的會員,由於會齡超過十年,所以對會有一些情意結 (請看#20) 而已。退休己多年,很多時候都是在非假日獨自觀鳥,閒時在家利用網上的鳥相加上從書本得來的資料來深入學習怎樣辨別鳥兒,寫成筆記,再在野外觀鳥時求證,也算是自得見樂吧。絕大部份的江湖事情是從討論區得知的,看到有部份人把這個工餘嗜好變成意氣之爭,很不值得,所以才提出一些建議而己。回想建議中的仲裁委員會可能太過嚴肅,或者用調解委員會比較適合。至於你提出的問題,我想等一至兩天,或者可能有其他會友提出其他問題,才一併討論。 tpluk
Author: ltsunpun    Time: 29/06/2010 17:40

mchristine
多謝你回應我的建議:
1.        我祇是一個普通而平凡的會員,祇是會齡(超過十年)較長一點而己,不是德高望重,人微言輕,發言未能令人信服。
2.        黑卷尾事件,根本的問題,是甚麽距離才算不干擾鳥類,在我原來的建議裏 (請參考#29),參考了今次黑卷尾事件的實際情况,我提出的定議是它與鳥兒互動的距離,而不是應訂為多少米距離才適當。所以我認為當時鳥攝者的距離還是可以的,但可能已經接近適當距離的底線了。直至到雛鳥夭折,形勢變得急轉直下,我才提出不論夭折是由於物競天擇的道理或人為干擾(例如:不適當的距離)的緣故,都要馬上後撒至更遠的地方或甚至撤走。總結來記,距離還是逾遠逾好的。我不是專家,衹是個人意見而已。
3.        建議中的仲裁委員會名稱可能太過嚴肅,或者用調解委員會比較適合,調解委員會應該以調解為主要任務,聆聽雙方的陳述後,以觀鳥會的指引為基礎,在不偏不倚的態度下,來看看大家有那一些行為違反觀鳥會指引的地方,細心解釋理據以便違反指引的人仕心悅誠服地碓認而將來不會再犯,對於死不悔改的人,加以公開譴責,甚至是考慮褫奪他們會員資格。坦白來說,觀鳥會是一個鬆散的組識,它不像香港律師公會或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如果犯法而最後被除牌,他們是再不可能以律師或會計師的名銜來執業的,但被除名的觀鳥會會員(記憶上應該沒有)是仍然可以自由自在地觀鳥/攝鳥。除名不是有效的方法,主要還是需要培養會員對會的尊重。

在我的建議中,我認為最重要的事情是檢討現時的指引,加以完善,得到會員的認同而自動自覺地去遵守,如果這假設是成立的話,需要召開調解委員會的機會將會不大,每年最多一次起兩次止而已,應該不會大大增加張主席的工作量,所以仍希望張主席作為召集人,加上2個董事局的成員,凸顯了鳥會對事件的重視和關注。董事局的成員不乏有在社會上德高望重的人仕,例如林超英先生和吳祖南先生,能的得到他們的加入,對於調解是大有幫助的。有份量的人仕組成的調解委員會才有認受性的。  我以上的建議,是想回應主席討論有關於鳥會應有的角色 (請參考#15),仍然希望等待主席的回覆,看看是否constructive及可行。 tpluk
Author: HFCheung    Time: 30/06/2010 15:29

如果指引只是建議,那目前的指引非常好,若果指引是鳥會法典,那我覺得有極大害處,將引致鳥會內部無窮無盡的互相指責。

想回應一下鳥會職員在今次討論的角色問題,之前在陳伯被暴力事件暴光之後,鳥會職員在討論區回應,只重申鳥會觀鳥及攝鳥指引/守則一事,被個別討論者評為冷血,以下是我的回應:

6月15日我在辦公室和幾位職員談過網上討論黑捲尾這事,我的結論是職員要少發言,只可以重申鳥會立場,就是重申鳥會指引,所以我覺得這一次職員只是按指示辦事,沒有出錯。以職員身分作出任何言論,都是代表鳥會,所以要十分謹慎。目前大家仍要怪責,那就算在主席身上好了。對於暴力一事,本人已代表鳥會遣責暴力。

張浩輝
Author: HFCheung    Time: 30/06/2010 16:15

關於反對討論區過激言論問題,我建議以下的具體做法。

鳥會把過激言論分為三級,
1.言論偏激,鳥會會作出呼籲,希望大家克制。
2.言論超過鳥會接受界線,鳥會會給與發言者繼續討論的機會,萬望小心不要過界,再故意過界就會取消發言者的討論資格。
3.言論不雅,所謂“兒童不宜”級數的言論,鳥會會馬上刪除這份發言,並立即取消發言的討論資格。

張浩輝

[ Last edited by HFCheung at 30/06/2010 16:17 ]
Author: ltsunpun    Time: 30/06/2010 17:23

看到主席把怪責都算到自己身上,感到很是無奈,極不願再見到主席與某些會員作過激的争論,像泥漿摔交一般。回想昨年的紅背伯勞事件和今年的黑卷尾事件,我覺得是深層次矛盾,祇是時間淡化了,不了了之而己,仍然未解決。無論怎樣,我已發表了感受,也曾作出建議,算了罷,還是快快樂樂繼續去觀鳥好了。主席的想法,自有他的理由。 tpluk
Author: msamuel    Time: 1/07/2010 10:01

感謝Itsunpun 的寶貴意見,儘管今次的建議未能即時被會方完全採納,希望閣下繼續為鳥會提意見,造福會友。

事實上,就黑卷尾事件,會方已不時試圖調解,重申鳥會立場或勸諭遵守會規,成效有目共睹。

個人也認為,與其將時間和精力花在仲裁或調解之類的委員會上,不如用在其他的實務上,例如鳥類中文命名或刊物出版。

最後想提出一意見給會方考慮:在網上發言,要用真實姓名,希望藉此促使大家發表負責任的言論,同時亦可彼此認識。

I suggest that when one wants to post in this forum, he/she must use real name so that he/she can be more responsible for what he/she says.  Meanwhile we can know each other.  Thank you.

Samuel Ma

[ Last edited by msamuel at 1/07/2010 10:08 ]
Author: ltsunpun    Time: 1/07/2010 21:33

關如使用真實姓名的提議,看到Samuel君稱呼我為'ltsunpun',希望Samuel不是指我,本人每次發言完畢,都刻上tpluk,Luk 是我的姓氏。
在退出江湖之前,仍禁不住借此機會向’fkm’君和’Ying’君跟進一下,這此黑卷尾事件,兩位曾多次表達意見,但本人提出建議給主席後,反而不見你們有回應或補充,是否你們也與主席一般,覺得不可行而要釘走它呢? tpluk
Author: fkm    Time: 3/07/2010 00:01

Dear Mr. Luk,

Just been alert of your recent post....

I have recently located a bird I would very much like to shoot and I have to wake up between 4 to 5 for it. That means I have not been able to go online much, not to mention reading or responding to posts. I apologize for any misunderstandings caused.

Have fun,
fkm

Image Attachment: D3X_9680.jpg (3/07/2010 00:01, 165.63 KB) / Download count 449
http://hkbws.org.hk/BBS/attachment.php?aid=6833


Author: ying    Time: 3/07/2010 03:53

啊!MR LUK ,找我嗎?對不起!自黑卷尾一家離巢後,開心之餘,我現在忙於觀賞世界杯,連睡眠時間都不足夠!所以沒有怎麼上網,有空才回應閣下好嗎?

[ Last edited by ying at 3/07/2010 04:32 ]
Author: mbill    Time: 11/07/2010 18:48

恭喜這事件能夠和氣收場!
Author: cntlaw    Time: 14/07/2010 16:07

Quote:
Original posted by mbill at 11/07/2010 18:48
恭喜這事件能夠和氣收場!
Agree. That is a really great 和氣收場, every bird watcher will have a sweet dream tonight:
( IMHO, cameras should be banned for all visitors to the Mai Po reserve )


[ Last edited by cntlaw at 14/07/2010 16:10 ]
Author: BWA    Time: 14/07/2010 23:55

好!公道自在人心。
Author: ying    Time: 18/07/2010 15:00

Quote:
Original posted by ying at 3/07/2010 03:53
啊!MR LUK ,找我嗎?對不起!自黑卷尾一家離巢後,開心之餘,我現在忙於觀賞世界杯,連睡眠時間都不足夠!所以沒有怎麼上網,有空才回應閣下好嗎? ...
嘩!政府行俓  http://www.hkbws.org.hk/BBS/redi ... o=lastpost#lastpost
無言!
MR LUK,簡單點來說吧,我個人覺得自律是最好的。請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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