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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 一個無可爭辯的事實是: 報紙大字標題"缺德龍友影雀變殺雀".
我很想知道, 有份拍攝的的鳥友們殺死了那只小鱗胸鷦眉了沒有? 所謂"針釘蟲仔作餌, 小鳥吞下身亡", 其實在拍攝點有沒有發生過? 甚至在香港有沒有發生過? 是事實還是傳言? 將"針釘蟲仔作餌, 小鳥吞下身亡"與近期小鱗胸鷦眉的拍攝不知有甚麼實質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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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鳥友注要,我目前仍然是觀鳥會的認可發言人,記者報導內來自觀鳥會的言論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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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觀鳥會前主席張浩輝則指「龍友餵嗰啲通常都係遷徙鳥,未聽過啲雀會食到唔捨得走。但始終啲雀自己搵食,家有人負責埋佢哋食物,有可能會改變佢哋習性」。
張浩輝表示,過往聽過有龍友將蟲仔用針釘樹上,結果雀鳥連針帶蟲吞下亡。張浩輝解釋,龍友很多時希望在光線足夠、構圖美觀的構圖下拍攝而引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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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充足証據就可以肯定,既然說有可能發生,當然也有可能不會發生,不能肯定,這樣說是否『..講乜都得..』?聽到的事就說聽到,當然不可以說肯定,這點我也對記者說了,受訪者要對自已的發言付責,但受訪者沒法操控記者,只能向記者表達意見,記者要用那一角度報導,是記者的決定,記者有記者的責任,報導內有很多其它資料,不是觀鳥會正式發言,不能怪到我或觀鳥會頭上,在這裏我也不想評論其它的報導或事件。
我再問一次,就今次報導而言,我代表觀鳥會的發言究竟有沒有『...用三真七假資料去穿鑿附會,利用傳媒:用特別身份發放虛假資料予未有足夠時間搜集證據的記者,誘使其報導一段大部份虛假抹黑的報導去誤導對觀/攝鳥皆毫無認識的市民...』,請詳細指出,使我有機會回應,若果我發放的資料有虛假,我要在這裏收回及道歉。
觀鳥會作為一個團體,言行要公正小心,但我相信很難要求全部會員遵守,會員發言不能代表鳥會,這也是常識,有誤會、有爭吵是十分常有的事,怎樣鼓勵理性、高水平討論才是重點。
張浩輝